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会稿)(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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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会稿)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十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与承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禾信仪器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禾信
仪器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财
务顾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
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做出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禾信仪器全体股东及有关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有当事方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
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的。
(二)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
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
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
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禾信仪器董事会负责的对本
次交易事项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本独立财务顾问并未参与本次交易条款的磋
商和谈判。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就本次交易对禾信仪器的全体股东是否公平、
合理,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独立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就禾信仪器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
事项向禾信仪器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查意见。
(五)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
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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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
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六)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国证监会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禾信仪器
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
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八)本独立财务顾问也特别提醒禾信仪器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务请认真
阅读禾信仪器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重组报告书及相关的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履行内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禾信仪器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禾信仪器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
见的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报告已提交国泰海通内核委员会审查,内核委员会同意出具此专业
意见。
(五)在与禾信仪器接触后至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本独立财务
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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