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ortGem ReportGem

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承诺管理制度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珈凯生物证券代码: 920165市场: 北交所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公告编号: 1225487817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29||013199摘录页数: 3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920165 证券简称:珈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6年8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

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

相关解决措施。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

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以下简称“承诺人”)做出

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承诺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

台的专区披露。

第四条 承诺人以及公司在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

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

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第五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

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

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

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六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

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

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三章 承诺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承诺人作出承诺,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

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八条 承诺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及承诺履行能力,在其经营财

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发生变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时,

应当及时告知公司,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新的履行担保,

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

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承诺人应当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的

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下列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

(一)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作出的承诺;

(二)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按照业绩补偿协议

作出的承诺;

(三)承诺人已明确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

第十一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

(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承诺无法履行的;

(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

公司及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替代承

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应当严格遵守其披

露的承诺事项。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展情况。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

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承诺

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