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销售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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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管理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销售业务,建立覆盖客户、项目、合同、履约、结算和回款的全过程管
理机制,防范经营和合规风险,确保公司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制度体系中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是公司规范化运作的基本
准则。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依据本制度制定的各项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子
制度,均不得与本制度的规定相冲突;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销售业
务。公司由承担客户开发和销售职能的业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
责管理销售业务。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情况,在本制度框架内建立和
健全相应的销售管理要求,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客户价值与经营效益并重、权责清晰、风险前置、诚实
信用、真实完整和全过程可追溯原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开发、需求识别、商务沟通、方案编制与商务报
价、项目立项申报、合同履行统筹协调、客户验收和回款催收等全流程工作,
对所提交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项目经营结果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须依据岗位职责分工承担对应管理及经办责
任。
负责客户开发和销售职能的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 收集和分析客户企业情况、市场动态、客户所属行业及竞争态势信
息,为业务规划、项目方案编制和商业报价制定提供依据;
(二) 落实公司销售工作规划,跟踪执行情况并分析偏差;
(三) 开展客户开发与客户管理工作,建立并动态更新客户档案,维系稳
定良性的客户合作关系;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管理制度
(四) 负责商务谈判、合同签订与管理、项目履约协调等相关工作;
(五) 负责项目履约推进、款项结算、回款催收及全流程风险管控,及时
处理各类履约异常问题;
(六) 落地并持续优化销售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客户信息、项目资料、销
售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五条 项目立项阶段,业务部门负责开展客户信用核查、项目风险研判、
目标毛利测算及项目承接可行性等经营判断工作。财务部门依据公司制定的毛
利率、账期、垫资规则、资金安全及其他财务风险管控标准,对项目收益测算
及财务条件进行复核并履行相应审批职责。
第六条 项目采购环节中,业务部门负责提出资源方案及采购方向。采购部
依据公司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相关规范,统筹开展供应商寻源比价、供应商资料
管理、采购合规管控和采购落地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类销售事项须严格遵照公司授权审批体系执行。业务经办、复核、
审批以及合同签署、履约验收、款项收付等不相容岗位职责,应实现合理分离。
业务开展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其对应专项管理要求协同配合落实。
第三章 销售计划管理
第八条 业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全面预算,编制
销售工作计划,合理拆解经营目标,定期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并开展偏差分析。
销售计划及其重大调整,须按照公司经营计划、预算管理和授权管理要求履行
对应流程。
第四章 客户管理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客户统一管理机制。
第十条 首次形成实质性合作方案、报价承诺、资源投入计划或者项目立项
前,应完成客户身份核验及信用核查工作。
第十一条 客户信用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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