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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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无锡金杨
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22 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3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1.408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7.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314.3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1,682.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7,631.5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14Z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备注 金额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5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① 8,075.13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减少(-) ② 11,177.90
减:1)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 ③ 0.00
减: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④ 2,679.71
减:3)补充流动资金转出 ⑤ 0.00
减: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出 ⑥ 8,171.84
项 目 备注 金额
减:5)手续费支出 ⑦ 0.08
减:6)转资于马来金杨账户汇兑损失 ⑧ 326.27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增加(+) ⑨ 3,252.45
加: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⑩ 252.45
加: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入 ⑪ 3,000.00
加:3)发行费用进项税金 ⑫ 0.00
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6年6月30日账户余额 ⑬=①+⑨-② 149.68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8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974,346,69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4 月
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14Z0003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备注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① 98,000.00
减:保荐及承销含税费用 ② 490.00
二、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总额(含部分发行费用) ③=②-① 97,510.00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④=⑤+⑨ 73,187.55
(一)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⑤=⑥+⑦+⑧ 33,187.55
其中: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厦门) ⑥ 8,482.94
金杨精密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孝感) ⑦ 14,850.58
补充流动资金 ⑧ 9,854.03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金额 ⑨ 40,000.00
项 目 备注 金额
四、利息与收益 ⑩=⑪-⑫ 59.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⑪ 59.57
减:手续费支出 ⑫ 0.19
五、加:尚未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 ⑬ 7,595.93
六、加:发行费用进项税金 ⑭ 27.74
七、截止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⑮=③-④+⑩+⑬+⑭ 32,005.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
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7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甘露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鹅湖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甘露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鹅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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