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建项目委托代建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4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建项目委托代建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整体建设规
划,结合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需要,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资源
配置效率,公司拟委托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润置”)对公司大型基建项目提供代建管理服务。本次委托代建管理服务预
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43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截至2026年7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外,
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4.53亿元;与华润商
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业务金额为4,038.75万元;未与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
一、本次代建管理交易概述
为统筹推进公司基建工程建设,规范多个基建项目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升
项目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有效管控项目建设质量、施工安全、
建设工期及投资成本,规避多项目同步推进过程中的管理风险与运营隐患,公司
拟委托深圳润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基建项目提供代建管理服务。
深圳润置将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负责工程建设全周期管理工作,服务内容包
括项目策划、招采管理、设计管理、报批报建、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管理、
竣工后各类审计配合、质保期管理等。本次委托代建管理服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9,543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经核查,深圳润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深圳润
置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 7月 2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亚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2E4U8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租借道具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机动车充电销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
备出租;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文
化用品设备出租;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房地产经纪;建设工程监理;建
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华润城市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100%持股。
截至 2025年末,深圳润置资产总额人民币 15.08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4.61亿元;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 1.1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84亿元。
(三)关联人资信状况
深圳润置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华润集团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集中采购协议》中的统
一费率及分档累进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并基于《项目全过程委托代建管理服
务合同》约定的全过程代招代建工作内容和职责,经双方反复磋商确定代建项目
打包策略和计费方式。
四、关联交易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深圳润置开展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协议。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审议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基
建项目委托代建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
基建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在大型基建项目管
理、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及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基建项目
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安全、
工期、合法、合规及投资成本控制,降低多项目同步建设过程中的管理风险,提
高项目建设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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