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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千岸科技证券代码: 920065市场: 北交所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公告编号: 1225487318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29||013199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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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65 证券简称:千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0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1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

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或者前述

产品的组合。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

营相关的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

险敞口相匹配。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

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各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

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

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进行单纯以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投机

和套利交易。

第六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

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有账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

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

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九条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

按照批准的额度执行,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十一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750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董事长在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权限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运作和管理,授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事项决策,

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财务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

划制定、资金筹集、交易操作、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

(二)业务部门:作为协作部门,负责向财务部提供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

基础业务信息及预测;

(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核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协助履行董事

会、股东会审批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实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对上市公司的

影响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评价与监

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及时识别相关内控缺陷并采取

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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