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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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65 证券简称:千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7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 1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
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负责对公众媒体
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
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及子公司微
信公众号、微信服务号、视频号、抖音、网络媒体、微信、博客、微博、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论坛、股吧、贴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
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或单位,主要
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
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
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
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第十三条 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
保证一致性,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
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第十四条 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坚持主动承担的态度,有系统运作的
意识,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塑造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五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
人员在发现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由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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