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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披露日期: 2026-08-21公司: 康为世纪证券代码: 688426市场: 科创板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公告编号: 1225486534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23||012325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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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其他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48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3,600,000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3.2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500,000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3.89%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权益 3,100,000股(份)

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122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15.86%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___________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11.22元/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杰出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和《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股普通股,该等股

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

股票和/或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36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49.37万股的3.20%。其中,首次授

予31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2.76%,占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6.11%;预留授予5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的 0.44%,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3.89%。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122人,包括: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人员

4、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香博士以及研发部1名外籍

核心技术人员、1名外籍技术专家。其中王春香博士为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北京

大学植物学学士、植物生理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病理学博士,高级

工程师。王春香博士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第十四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遗传学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生

命科学研究院院长。作为公司的核心领导,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等重

大决策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加拿大籍MA JUN先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中国科

学技术大学生物系学士、多伦多大学临床生化学硕士和博士,有多年国外、国内

生物科技公司研发经历,且研发成果突出。2021年3月至今,MA JUN先生任公司

生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负责技术研发工作,为实施和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做出

了巨大贡献。美国籍LI YU先生,公司生命科学研究院专家导师,北京大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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