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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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6-068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修订)》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1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 本章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本章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
2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 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项、第(六)项规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
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注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
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决定
事的报酬事项; 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股计划; 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国有资产监管要求或本章程规定应 规章、国有资产监管要求或本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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