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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披露日期: 2026-08-21公司: 海森药业证券代码: 001367市场: 深市主板公告类型: 融资与募集资金公告编号: 1225486161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2||012315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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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4.4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16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44

3,520.00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25,998,000.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718,479.84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

7,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658,718,479.84元。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含税)人民币 57,710,131.2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98,449,868.80元,于2023年4月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ZF10312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756,160,000.00

减:发行费用 80,441,520.22

2、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75,718,479.78

加:存款利息 28,151,116.16

减: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76,042,295.14

年产 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 24,823,255.69

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 4,706,538.62

永久补流 4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23,147,414.57

现金管理 300,000,000.00

3、截止 2026年6 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5,150,091.9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

行该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上

市费用支付、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和“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并与

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3585900835,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

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9)。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

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7487120804,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

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因“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结项,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

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

销,账号为405249970858。结余资金为4,363.34万元(其中利息421.46万元)全

部转入当日新设立的用于“新区质量研发楼建设项目”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账

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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