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离任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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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离任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8月
19日收到董事黄仕毅先生的辞职申请,黄仕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黄仕毅先生原定的任职到期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本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黄仕毅先生仍继续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仕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仕毅先生的辞职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黄仕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
对黄仕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8月19日收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知豪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知豪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刘知豪先生原定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到期日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知豪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刘知
豪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正式任命前刘知豪先生将继续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
责。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袁京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袁京鹏先生(简
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
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袁京鹏先生简历:
袁京鹏,男,汉族,1980 年 2月出生,山东青岛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
中心副主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副
经理,杭州南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杭州南车电气设
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南车城市轨道
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奥士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中车车
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
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商中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现
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产业事业部副总经理。
袁京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披露的内容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袁京鹏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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