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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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
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审阅了浙江省交通投
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金
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及
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投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1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于 2012年10月 17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164H233010001),并于2012年11月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截至 2026年6月30日,交投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5亿元人
民币;住所地为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2号楼
8层;法定代表人为李媛;经营期限为长期;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
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公司的业务范围(可
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
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9、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6年6月30日,交投财务公司股东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及其所属的 1家控股子公
司组成,其中:浙江交通集团出资 51.94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79.92%;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3.05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8%。浙江交通集团直接和间接共持有交投财务公司权益为 93.37%。
二、交投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交投财务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聘
任了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
党委会议事规则。根据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需要设置了十
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董秘办)、党委工作(人力资源)部、
发展研究部、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融资业务中心、风险合规
部、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科技信息部。
截至 2026年6月30日,交投财务公司共有 5名董事和 3名高管,
其中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人,董事 2人,职工董事 1人,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 1人,总经理助理 1人,党委委员、首席合规官 1
人。公司现有员工 190人,其中本级 74人,共享中心 116人。总部
人员平均年龄 37.78岁,其中具有会计、经济类等各类中高级以上职
称57人(其中高级职称 14人),占员工总数 77.03%(不含共享);
具有五年以上金融或财务从业经历的 60人,占员工总数的 81.08%(不
含共享)。员工队伍呈现平均年龄轻、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等特
点,为资金安全顺畅运转和资本高效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风险管理识别与评估
交投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绩效考核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经营层下设投资审查委员会和
信贷审查委员会。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会定期召开会议,
一方面负责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涵盖各项业务风险的制度、
程序和方法,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以审计监督
促进内控管理,指导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此外,交投财务公司
还设有“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导小组”等机构,分别负责信贷业
务审批、投资业务审批、案件防控和反洗钱管理工作。交投财务公司
设置了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配置具备相应能力的风
险管理人员专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和业务风险合规审查,并建立了风
险管控三道防线,明确了业务部门、风险部门和纪检审计部门在风险
管理中的职责。交投财务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
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操作
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流动
性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反洗钱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管理和控制各类
风险。
(三)风险管理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存贷
款业务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
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同业存单业务管理办法》及各类存款管理办法等与资金相关的业务
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以“防范风险、确保支
付、提高效益”为目标开展资金业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有关监管要求,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结构和资产质量,适时采取
措施调整头寸配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市场规则,交投财务
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灵活吸收成员单
位存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由母公司
浙江交通集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公司增加相应注册资本金。
2.信贷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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