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宝光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原文前 3 页摘录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6年8月1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管
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审计工作,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财
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实施
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定,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
的工作,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审计工作应当遵循“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原则,正确
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严格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合理保
证审计项目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第二章 审计管理体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审
计事务。审计管理部门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
第八条 公司审计管理部门是内部审计工作归口部门,具体管理和实施全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未设内部审计机构的子公司,由公司负责其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绩效测评,被审计部门或被审计单位不参与考
核打分,切实保护监督队伍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董事会
(一)审批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年度审计计划;
(二)审批董事会认为对企业经营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重
要审计报告;
(三)听取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知晓的内部审计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议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审计管理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
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拟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相关规范、标准;
(二)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公司部署重大任务、战略规划、重大措施
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
计;协助推进本单位审计信息化建设并负责深化运用;
(四)对公司财务收支、全面预算、资产运营管理和安全环保等经济责任履行情
况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进行审计;
(六)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和管理权限,统筹协调审计资源配合国家审计机关、社
会中介机构审计检查;组织做好本级及所属子公司内外部审计检查的迎审迎检配合工
作;
(七)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八)对子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等;
(九)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规定设置审计机构,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保证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审计机构根据业务需要跨专业抽调
胜任人员参与审计项目,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二)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各业务信息系统常态开通机制,及时、
准确、完整地提供本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构
提供资料和电子数据的规定;
(三)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整改审计发现问
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第四章 审计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 审计工作应当适应新时代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正确把握改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