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ortGem ReportGem

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阳谷华泰证券代码: 300121市场: 创业板公告类型: 公司治理公告编号: 1225483341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2||010115||012325||01239901摘录页数: 2

原文前 2 页摘录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第 1号》”)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

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

格、归属条件、归属期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