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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阳谷华泰证券代码: 300121市场: 创业板公告类型: 股东与股份变动公告编号: 1225483333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2||010115||013199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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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或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特制定《山东阳谷

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

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及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

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

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征

求员工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等事项发表意见。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在召开

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即可实施。股东

会表决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

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2、持有人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且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其他关键人员;

(4)公司及子公司优秀在岗员工,指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领取报酬的员工;

(5)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

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

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持有人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26人,其中拟参与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人。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53.4988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元。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及相应金额,根据其

实际出资缴款情况而定。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阳谷华泰 A股普

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年11月

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0)。2024年11月5日,公司披

露《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86,840股,最高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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