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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北方稀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北方稀土证券代码: 600111市场: 沪市主板公告类型: 公司治理公告编号: 1225483050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3||01239901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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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6-03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

方稀土)董事会于 2026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人,实际出席董事 14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2026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

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

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内控制度等规定,公司通过查验包钢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

执照》等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 2026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等经营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形成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6-035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报告

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

宋泠、杨志强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

权0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组织架构,高质量做好证券

事务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规定,董事会聘任潘燚先生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潘燚先生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良好,具有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

所需的相关知识、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等情形。潘燚先生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

街83号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传 真:0472-2207788

表决结果:同意 1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选

任、履职等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以铸牢中华

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升公司高质量发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6-035

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1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及公司分、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

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

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合

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1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按照国企深化改革关于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重组整合的要求,为

进一步提高公司产业集中度,配置优势资源增强子公司竞争力,减少

管理跨度,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飞达稀土)拟吸收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

稀土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天宇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由飞达稀土承接红天宇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

务、人员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吸收合并期间,除相关股东需依法缴

纳税费外,不涉及债务清偿、人员安置等费用。红天宇公司将于吸收

合并完成后注销法人资格,飞达稀土作为存续公司沿用当前公司名称

继续经营。本次吸收合并将红天宇公司股东纳入飞达稀土,各股东持

股比例根据飞达稀土和红天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重新计算,其中公司

持股比例保持不变,飞达稀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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