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原文前 3 页摘录
股票代码:688072 股票简称:拓荆科技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项目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王世宽、夏小军、无锡芯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金购买资产 34名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
本公司/本人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本
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
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
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
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
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因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不转让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审计及审阅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资产评估机构中
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构”)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并已对所
引述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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