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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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新
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
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进
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
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竞达、张鲲、李馨子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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