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原文前 3 页摘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广
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信”、“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广哈通信拟以增资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有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有通信”)注入募集资金 0.5亿元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0 号)核准,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1,263,026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9,999,993.7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 币
5,454,021.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545,972.04元。
2026年3月 11日,中信证券已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汇入公司
专用募集资金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3月12日
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028 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新一代智能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346,381,100.00304,013,264.30
2 数智指挥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80,175,915.60244,018,393.74
3 调度指挥系统智能化核心技术研究项目 277,817,214.00196,514,3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合计 904,374,229.60744,545,972.04
上述募投项目中,“数智指挥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有通信共同实施,该项目广有通信建设投入总额为 16,515.75万元。
二、拟增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广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懿
成立日期:2002 年12月 30日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 173号
经营范围: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智
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房屋
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
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家用电子产品修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
算机及系统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移动通
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软件销售
股权结构:广有通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2025年 2026年半年度末/2026年半年度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905.26 44,917.96
项目 2025年末/2025年 2026年半年度末/2026年半年度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负债总额 18,639.26 13,344.12
净资产 32,266.00 31,573.84
营业收入 23,199.15 4,182.51
净利润 2,522.79 -692.16
三、审议程序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6年8月 20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拟以增资方式注入广
有通信的募集资金额度为 0.5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增资
完成后广有通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哈通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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