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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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 20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使用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
1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 90,640.8490,640.8482,609.8991.14%
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2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20,517.6520,517.65 6,690.8432.61%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38,841.5138,841.5138,844.92100.01%
贷款
合计 150,000.00150,000.00128,145.6585.43%
注:1、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均含手续费;
2、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92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63,331.22万元。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
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
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
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761.47万元。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由于
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部分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最终用途,现阶段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6年8月13日将上述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以及2026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计划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
金需求情况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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