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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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3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20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8月 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体时间为:2026 年 8月 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 17号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致清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1人,代表股 份
50,463,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228%。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50,212,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80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51,62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9%。
(3)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41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8%。
7、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
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选举通过姚致清、李亚萍、蒋冠前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关于选举姚致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50,365,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8%;反对97,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3,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561%;反对97,98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3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李亚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50,410,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0%;反对52,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47%;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7,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99%;反对52,83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41%;弃权
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选举蒋冠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50,362,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2%;反对97,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42%;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9,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187%;反对97,98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39%;弃权
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选举通过曹朝阳、陆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其中,陆健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曹朝阳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年11月28日。
2.1关于选举曹朝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50,267,689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6%;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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