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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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2-6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7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8
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9
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1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18182号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敏芯股份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 2026年1至6月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
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上述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资料是敏芯股份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
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结合敏芯股份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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