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7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8
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9
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1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18181号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
份公司)截至 2026年7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敏芯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敏芯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
我们结合敏芯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敏芯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6年7月31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敏芯股份公司截至 2026年7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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