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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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6-07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 7名,
其中董事朱凡,独立董事王永海、齐绍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
秘书乔端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刘志波、刘常波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基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
属暨股份上市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273,562,250股变更为
285,234,45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73,562,250元变更为285,234,456元。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考虑上述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2025年 10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
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
(2026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就 H股发行上市事项,董事会根
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
境内外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审议并同意修订
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以及《公司
章程(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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