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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帝尔激光证券代码: 300776市场: 创业板公告类型: 公司治理公告编号: 1225483105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2||010115||012301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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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6-08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暨股份上市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期符合归属条件的人数为114人,归属股票数量为

440,093股,并已于2025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使公司总股本增加440,093股。具

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暨股份变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号)核准,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84,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27日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帝尔转债”于2022

年2月11日起开始转股。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2日,“帝尔转债”合计转股

11,232,113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11,232,113股。“帝尔转债”已于2026年6月11

日摘牌。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73,562,250股增加至285,234,456股,注册资本

由273,562,250元增加至285,234,456元。截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

285,234,456股,注册资本为285,234,45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

基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2025年10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3,562,250元。 285,234,456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73,562,25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285,234,45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姓名;

姓名; (二)会议主持人及出席、列席会议的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 人员姓名;

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

(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 数);

数)。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他内容。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等事宜。 务等事宜,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报告工作。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

关规定;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运

行存在缺陷或者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

编制工作,督促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

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汇总形成定期报

告草案;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进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

议定期报告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

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

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

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规定编

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

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

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

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

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召开会

议的建议;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

议,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保会议记

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本章程的规定。

(七)发现本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

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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