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整合及权益变动暨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2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整合及权益
变动暨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受让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公用”)实际控制
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委”或“市国
资委”)拟以持有的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
建集团”)、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
团”)及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100%股权、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投集团”)66.67%股权向南京市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集团”或“国
资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城建集团、创投集团将分别成为南京市国资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鉴于城建集团与创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增
资完成后,南京市国资集团将间接控制公司 54.19%股权,从而构成对公司的间接收
购。
2.本次变动完成后,南京市国资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直接控股股
东仍为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创投集团仍为
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京市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结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间接股东权益变动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变更,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变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8月18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及持股 5%以上股东创投
集团通知,根据南京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资产整合相关工作的通知》,南京市国资
委拟以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依据,将持有的城建集团、交通集
团、东南集团 100%股权及创投集团 66.67%股权向南京市国资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
城建集团、创投集团将分别成为南京市国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鉴于
城建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公用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266,859,647股股份(持股比例
46.46%)、全资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 688,195股股份(持股比例0.12%),创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3,731,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 7.61%),增资完成后,南京市国资集团将间接控制公司 54.19%
股权,从而构成对公司的间接收购。
本次变动前,南京市国资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公用控股,
持股 5%以上股东为创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本次变动完成后,南京
市国资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公用控股,持股 5%以上
股东仍为创投集团,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京市国
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结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2.本次变动前后,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变动前:南京市国资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南京市国资委通过
城建集团、创投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311,278,8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19%,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 变动后 :南京市国资集团通过城建集团、创投集团间接控制公 司
311,278,8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19%,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
控制人仍为南京市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公用控股,城建集团、公用控股和公交集团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南京市国资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与创投集团、城建集团、公用控股和公交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