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2023-2025年非经常性损益核查报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523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2023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话:+86-755-88605026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 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523号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
滨集团)编制的后附 2023-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以
下简称“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旗滨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审核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专项审核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
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旗滨集团管理层编制的 2023-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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