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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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8月11日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名,实际参会董事 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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