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1元,共计
募集资金48,35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1.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135.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
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0.36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7月17日
本次报告期 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6月30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8,357.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0,768.16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5,801.84
二、募集资金净额 42,555.1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3,021.43
本年度使用金额 550.33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11,6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其他-大额存单提前垫付利息[注] 84.7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212.11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10.79
注:大额存单提前垫付利息是公司受让大额存单时,支付原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
间的对应利息,赎回大额存单时即可收回。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 号),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
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 38,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18.8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481.13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7月 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71.8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37,10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7月4日
本次报告期 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6月30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90.75
二、募集资金净额 37,109.2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1,183.96
本年度使用金额 984.73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25,9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818.98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859.5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7月 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月4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
电子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成都力合微”)、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利普信通”)、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合微”)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已迁址并更名为“深圳市甲士网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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