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6-069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月 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8
月20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8月20日的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13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 6号公司会议室。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8、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64,380,59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 1,558,4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公司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剑平、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根据 2025年9月 26日与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放弃其所合计持有的 47,246,067股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上述 47,246,067股未计入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7人,代表股份 49,128,318股,剔除公司股
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表决权股份为 22,116,5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35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 41,715,150股,剔除公司股东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表决权股份为 14,703,33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2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人,代表股份 7,413,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1%。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45人,代表股份
7,413,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5人,代表股份 7,413,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4141%。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股数 比 决
编码 类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例 (股) 例 结
果
《关于修订< 总表决 22,09799.913619,1000.08640 0% 0 0%
情况 ,401 % %
公司章程>并 其中, 通
1.00 办理工商备 中小股 99.7424 过
案登记的议 7,394, 19,1000.2576 0 0% 0 0%
东的表 068 % %
案》 决情况
2.00 《关于续聘 总表决 22,08499.856731,7000.14330 0% 0 0% 通
公司 2026年 情况 ,801 % % 过
度审计机构 其中,
的议案》 中小股 7,381,99.572431,7000.427600% 0 0%
东的表 468 % %
决情况
注:表格中所述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上述提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静、相敏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
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 20日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