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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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
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9.00万股作废失效;鉴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中共 1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24 名激励对象考核部分达标,作废其本期
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6.245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197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9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上述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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