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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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2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28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8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8月 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8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号恒逸·南岸明珠 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5)人
1.01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选举吴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选举赵东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选举金丹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3)人
2.01选举侯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选举陈林荣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选举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
3.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供担保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4.00《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子议案数
(2)
4.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8月 11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告。
3、议案 1.00和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议案 1至议案 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
议案4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3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6、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4的子议案 4.01和4.02为关联交易,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 4
的子议案 4.01和4.02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
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
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
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8月 21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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