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第四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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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均拥
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
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
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提名胥璐璐女士、杨勇先生、陆玉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陈益平先生、胡宜奎先生、孙小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益平、胡宜奎、孙小菡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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