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原文前 2 页摘录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26年8月 20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6年8月10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