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7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
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
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 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专项计划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及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
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 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 号),正式启动商业不动
产REITs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商业
不动产 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现金流稳定的购
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 REITs,盘活存量商业
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年7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
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 2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6 年修订)》。该指引新增
专章就不动产证券化业务作出特别规定,明确具备权益属性特征的不动产资产支
持证券简称为“机构间 REITs”,并对其审核关注事项及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金统筹能力,聚焦主
业,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长春海容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长春海
容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高新洲际酒店、长春高新假日酒店及地下停车场对应
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平安证券-长春高新持有
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的申报发行工作。
(二)决策程序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
权事项的议案》。
二、专项计划方案
(一)方案基本要素
本次专项计划为出表型结构,初步交易要素如下,具体交易要素以监管审批
和投资者沟通为准:
1、专项计划名称:平安证券-长春高新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
定名)
2、原始权益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底层资产:长春高新洲际酒店、长春高新假日酒店及地下停车场对应的
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项目公司:长春海容酒店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11.94亿元,具体规模根据底层资产估值和最终发行结果确认。
6、发行对象:专业机构投资者
7、公司及相关方初始持有专项计划的比例:公司及相关方初始持有专项计
划的比例不超过30%,具体持有比例以后续监管审批为准。
8、专项计划存续期:首期约33年,到期日不晚于2058年9月30日;专项计划
存续期内每三年(3N,N=1,2,3…)设置优先收购机制、开放退出机制。
9、挂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上为初步方案,后续将根据监管审核、投资人意见等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
确定,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二)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拟选取长春海容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1)编号为吉(2026)
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640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项下坐落于(长
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进大街以东、星火路以南、震宇街以西、南三环
路以北长春海容酒店及长春高新海茵广场写字楼B座酒店及写字楼B座109号房的
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2)坐落于(长春新
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进大街以东、星火路以南、震宇街以西、南三环路以
北长春海容酒店及长春高新海茵广场写字楼B座酒店及写字楼B座编号为1B1J001-
1B1J155、2B2J001-2B2J285的438个车位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底层资产。
(三)交易结构
1、公司拟将项目公司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出售,专项计划
管理人拟设立专项计划并代表专项计划参与摘牌。若最终确定为摘牌方,专项计
划将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
2、公司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提供开放退出支持,并设置收益倾斜分
配等保障。
3、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及下属长春海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
为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为项目公司及底层资产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由运营管理实
施机构收取运营管理费,并就此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以及项目公
司签署相关运营管理协议,同时设置运营绩效对赌机制。
4、公司担任专项计划的优先收购权人,对专项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包
括股权和债权)或非公司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优先收购权,并就此与专
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签署相关优先收购权协议。
5、上述交易结构、实施步骤及具体安排以最终签署的专项计划交易文件以
及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三、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市场情况
和公司实际需要,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发行时机、发
…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