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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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4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三
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
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
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及其
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3)300000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募 截至期末
号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集资金 投资进度
1 RFID电子标签新建项目 32,011.6432,011.6412,256.4538.29%
2 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79.114,479.11 2,018.47 45.06%
3 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3,000.003,000.00 2,256.81 100.00%
4 4S店升级改造项目 3,257.173,257.17 2,528.84 100.00%
5 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 4,000.004,000.00 807.50 20.19%
6 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 3,000.003,000.00 3,000.00 1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20,248.4920,248.4920,248.49100.00%
合计 69,996.4169,996.4143,116.56 ——
注: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
萨少数股权项目”已结项,前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
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
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299.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
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66号)。
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使用2.85亿元人民币,公司已
于2026年8月17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
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
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
以披露。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募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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