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天
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8,883,55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04元。截至
2020年10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1,795,770.67元,募集资金净额1,910,616,719.65元。
截至2020年10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
以确认。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20年10月15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
金额192,456.05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本次报告期 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6月
30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0,241.2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60,380.06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179.58
二、募集资金净额 191,061.6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625.60
本年度使用金额 13,268.93
暂时补流金额 4,814.20
现金管理金额 58,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8.4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2,652.60
其他-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7.3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004.48
注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7.35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注2: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专户协定存款余额 6,538.75万元。
注3: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包含现金管理收益。
注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 4,814.2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4,814.20万元。实际使用4,814.11
万元,余额 0.09万元存放于补流专户(账号:755906995210008)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5年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
及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修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
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
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研发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4
年9月26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对“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监管;2025年12月11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
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
协议》;2025年12月11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
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上海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6年6月3日,本公司、本公司的西安分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6年6
月9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本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公
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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