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52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149名,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56,08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4%。
上市流通时间: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 2026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ZhangYun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彤
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2、2023年8月23日至 2023年9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9月 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了《彤程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23年9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
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并于 2023年9月 8日披露了《彤程新材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年9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64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 480.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8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23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为 476.8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62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
月3日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7)。
6、公司于 2024年7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4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0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0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90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公司于 2024年8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名因
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40,000股进行
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于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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