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原文前 2 页摘录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6-03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号”),
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
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月1日
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应当根据准则解释第 20号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20号。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20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
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和通知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
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 20号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两项内容的会计处理
方法。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20号,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营业
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财政部统一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1日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