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7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 本次担保是
担保余额 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 3,000万元 9,145.81万元不适用 否
技有限公司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 1,005.52万元及违约金 2,896.00万元不适用 否
源有限公司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 372.51万元及违约金 4,000.00万元不适用 否
源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3,935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43,944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41.35%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拟向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濉溪农商行”)申请借款 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东,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安徽国晟新能源拟与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安通”)签
署《保证合同》,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
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 1,005.52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为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晟企诚”)应向抚州安通
支付的货款 372.51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不
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5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乾景睿
科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在安徽濉溪农商行申请的 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同意安徽国晟新能源为江苏国晟世安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 1,005.52
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及为新疆国晟企诚应向抚州安
通支付的货款 372.51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 被担保人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型及上市公 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司持股情况
法人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 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 91340604MA8NN8704N
限公司 持股 51%
法人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 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 91320305MA7KFHK62E
限公司 持股 51%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 三级控股子公司新疆
法人 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 91652824MACXD69623
公司持股 78.4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人名称 资产总 负债总 资产净 营业 净利 资产总 负债总 资产净 营业收 净利润
额 额 额 收入 润 额 额 额 入
安徽国晟
新能源科 84,909.2063,559.6421,349.566,516.4-540.9891,697.7069,812.1821,885.5267,226.84-8,222.22
技有限公 3
司
江苏国晟
世安新能 102,998.0086,316.9016,681.102,488.8-1,743.77103,090.584,687.5518,402.9920,380.36-15,868.21
源有限公 6 4
司
新疆国晟
企诚新能 35,232.9520,677.5214,555.43123.41-367.6535,962.2921,051.0514,911.238,132.26-2,849.36
源有限公
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担保
1、 保证人: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被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万元
6、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7、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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