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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披露日期: 2026-08-21公司: 帝欧水华证券代码: 002798市场: 深市主板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公告编号: 1225485228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2||011711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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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6-07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帝欧水华”)于 2025

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

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6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华未来(四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华未来”)、帝欧智家(四川)家居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帝欧智家”)、帝欧水华(成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成都亚克力

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欧水华环保新材料”)、重庆帝欧水华家居有限公

司(原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帝欧水华”)、佛山欧神诺陶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及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欧神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

诺”)、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云商”)提供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5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

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5,0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

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

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月 31日在指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1)。

公司于 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7

月 31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经营规划,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欧神诺为了解决经销商融资瓶颈,支持经销商做大做强,推动公

司销售业绩增长,改善供应链的共生金融环境,加快整个产业链的资金流动,拟

为合作的经销商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为了防控风险,公司将要求经

销商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7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子公司欧神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梧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 年梧中银最高额保字

第 160号、2026年梧中银最高额保字第 161号),共同为广西欧神诺与中国银

行梧州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人民币 8,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子公司欧神诺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银行”)梧州

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Z260521268700),为广西欧神诺与

柳州银行梧州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人民币 750万元的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主债权额度 担保合同内容

债务人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

帝欧水华、 中国银行梧 人民币 8,000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

1 欧神诺 广西欧神诺 州分行 万元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

计算,自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

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保证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权本金

柳州银行梧 人民币 750万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2 欧神诺 广西欧神诺 州分行 元 利、罚息、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产生的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补偿金、税费、

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

用、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

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鉴定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4,600.53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7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103,28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98%;

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欧神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1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9%。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因被判决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梧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欧神诺与中国银行梧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欧神诺与柳州银行梧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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