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6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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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1979 股票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6-077
债券简称:23蛇口 03 债券代码:14842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6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代码为 148427);
2、债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21日;
3、债券本息兑付日:2026 年 8月 24日;
4、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年8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23 蛇口 03”持有人。
公司在 2023年8月 22日发行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将于 2026年8月 24日支付自 2025
年8月 22日到 2026年8 月21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3 蛇口 03”(代码:148427)。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5.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期限为 3年。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23]1326 号文。
8、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2.79%。
9、每张派息额:人民币 2.79元。
10、起息日:2023 年 8月22日。
11、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月 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2026 年 8月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估,发行人主
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3蛇口 03”的票面利率为 2.79%,每1手“23 蛇口 03”(面值 1,000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27.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22.32元;自2026年1月 1日至 2027年12月 31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9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8月 21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8月24日。
3、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2026 年8月 24日。
4、摘牌日:2026 年 8月 24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年8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蛇口 03”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
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
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
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
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
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5号)的规定,自 2026年1月1日
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
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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