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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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昌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
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并于
2023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73,333,334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7,386,231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55,947,103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其中:网下配售限售股947,103股,首发前限
售股55,000,000股)。
2024年2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47,10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
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8月21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11,103,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14%,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8月16日在
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3,897,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9.86%。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份数量为1,397,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9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8月24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
下:
“(1)自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起36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协昌科技股份,也不由
协昌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亲属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97,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总数(股) 数量(股) 数量(股)
1 郭政一 1,385,0001,385,0000
2 陈桂芬 12,000 12,000 0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总数(股) 数量(股) 数量(股)
合计 1,397,000 1,397,000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
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股) 比例(%) 增 加(股) 减 少(股) 数量( 股 )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43,897,000 59.86 1,397,00042,500,00057.95
通股/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 0 0 0 0 0
股
首发前限售股 43,897,000 59.86 1,397,00042,500,00057.95
二、无限售条件 29,436,334 40.14 1,397,000 30,833,334 42.05
流通股
三、总股本 73,333,334100.00 73,333,33410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
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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