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新
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 2026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22,732,486股,募集资金总额79,199.9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8,753.97
万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 2021年4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1)第 0352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于 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2,732,486股,募集资金总额79,199.98
万元,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1)第 03522号《验资报告》,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8,753.97万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提取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为 396.00万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
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的资金打款到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为 78,803.98万元,其中含未能及
时置换发行费用 50.01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753.97万元。
公司于 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实施进展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议案》,同
意变更“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增项目“ArF 浸
没式光刻胶研发项目”及“偿还项目贷款”,同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
胶研发、产业化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并将“集成电路关键工艺材料项目”结项。本报告
期,公司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原投资金额 42,553.97万元,调减至
18,239.97万元。其中,调减的24,314.00万元用于新增的“ArF浸没式光刻胶研发项目”16,500万元
以及“偿还项目贷款”项目 7,814.00万元。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 期初募集 本期实际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资金余额 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 18,239.97 0.00 0.00 0.00
研发、产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关键工艺材料项目 21,2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 - -
ArF浸没式光刻胶研发项目 16,500.00 6,704.15 3,347.54 3,356.61
偿还项目贷款 7,814.00 - - -
合计 78,753.97 6,704.15 3,347.54 3,356.6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
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本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专项账户,分别为开户行: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松江支行”)账号为 0300447782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松江支行”)账号为:31050180360000003196;开
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松江支行” )账号为:
70040122000491141;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账号为:2900000010120100728563。本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
松江支行、建行松江支行、宁波银行松江支行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发表:2021-024公告。
公司于 2024年3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实施进展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议案》,同
意变更“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增项目“ArF 浸
没式光刻胶研发项目”及“偿还项目贷款”,同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
胶研发、产业化项 目”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并将“集成电路关键工艺材料项目”结项。
基于上述决议,公司将原用于“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
户宁波银行松江支行(账号为:70040122000491141)变更用于“ArF 浸没式光刻胶研发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于 2024年6月与宁波银行松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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