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签订煤化工脱盐水处理系统总承包合同6050万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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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2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煤化工脱盐水处理系统总承包合同 6050万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乙方”)与赛鼎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工程”“甲方”)签署了新疆新业准东 20亿立方米/年
煤制天然气项目脱盐水站成套设备合同(合同编号:F489.S00.P02.60-038),合
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6,050万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恩利
注册时间:1991 年12月 14日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赛鼎路 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具有国家级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环境
污染防治专项工程甲级资质,主要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业务。
关联关系:赛鼎工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赛鼎工程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赛鼎工程注册资本 150,000万元,由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100%持股,资信良好,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形,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乙方为新疆新业准东煤制天然气项目提供脱盐水站的工艺(优
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2、合同总额:人民币 6,050万元(含税)。
3、结算与支付:以合同总额 6,05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对应节点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后 15个工作日内付 10%预付款;设计、设备材料及
建安费等按各关键节点分期支付至 90%;性能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后付至 95%;竣
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 97%;剩余3%为质保金,于工程交接证书签发后 12个月
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4、工期安排:2027年 7月15日完成全部到货,2027 年 12月30日计划完成
性能考核。
5、主要违约责任: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顺延的工期,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因乙方原因导致
工期延误、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离关键人员、项目性能不达标等违约情形的,乙
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6、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已生效)。
7、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向太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电环保作为专业环境治理服务商,工业水处理业务覆盖原水、脱盐水、
超纯水、废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全流程。具备研发设
计、装备集成、工程施工、系统调试、运维保障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能力,深耕
石化、煤化工、冶金、新能源、煤矿、火电、核电等重点工业领域,积累了丰富
的大型工程项目经验与优质工程业绩。
在煤化工水处理领域,公司承建了多项具有行业示范意义的标杆工程,代表
性项目包括:神华包头煤制烯烃水处理项目、陕煤榆林化学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
清洁转化脱盐水站项目、内蒙古荣信化工80万吨煤制烯烃脱盐水及中水项目、新
疆天池能源煤制气中水回用及零排放项目等,全面覆盖煤制烯烃、煤炭分质利
用、煤制气等主流煤化工工艺场景。
依托成熟的技术体系与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本次大型煤化工项目的承接,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煤化工细分领域的工业水处理业务布局,持续巩固公司在煤
化工等高端工业水处理的核心竞争优势,高度契合公司深耕工业环保、聚焦高端
工业水处理的整体经营发展战略。
2、本项目合同总额 6,050万元(含税),约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总额的 8.45%。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
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履行过程独立、合规,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会出现对交易对手方形成重大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合同风险提示
1、业绩贡献不确定性风险:合同最终实现的收入和利润受设备采购、原材料
价格、人力成本、履约进度等因素影响,实际业绩贡献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履约风险: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可能造成项目实施受阻,存
在合同无法按期或完整履行的风险。
3、项目周期及现场条件风险:项目位于新疆准东地区,实施周期长、气候条
件复杂,存在因极端天气、现场条件、多方协同等导致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4、工程款回款风险: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存在因资金安排、审批
流程等导致工程款延期支付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赛鼎工程签署的新疆新业准东 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脱盐水
站成套设备合同。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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