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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ST萃华证券代码: 002731市场: 深市主板公告类型: 风险预警公告编号: 1225483649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2||012107||012109摘录页数: 3

原文前 3 页摘录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9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8月19日股票

收盘总市值 3.66亿元,已连续 10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2.1条第六项的规定:仅发行 A股股票的主

板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

其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

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上市

规则》第 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

理期。

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亿元,首次出

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截至 2026年8月 19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 3.66亿元,

已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2.3条第三项的规定: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亿元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本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2.4条第三

项的规定,若后续连续 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将每个交易日披露一

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情形消除或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026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

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

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

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

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年2月 10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年7月17日和 2026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

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

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并购重组、实

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

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

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月 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

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

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

规则》第 9.4.1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

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

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

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月 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 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

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 2026年9月7日(星期一)

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

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

5.2026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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