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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鸿路钢构证券代码: 002541市场: 深市主板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公告编号: 1225482934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2||011705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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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

本协议的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26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

小。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鸿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智能科技公司”或“乙方”)与安徽省涡阳

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鸿路科技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

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法原则,经

友好协商,《鸿路科技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鸿路科技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房产、建筑

物、机器设备以及符合会计准则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1.28亿元,最终投资额以实

际建设投入确定为准。

3、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位于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约 566亩,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4、建设内容:甲方同意乙方依法在涡阳县内建设鸿路科技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设立

科技研发中心,生产焊接机器人、智能喷涂机器人、智能转运机器人、数控激光切割设

备、关键零部件及高端钢结构制造等。

5、 乙方项目应当于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0日内进场施工,开工建设,项目建

设周期 18个月;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18个月内部分正式投产。

6、项目经济指标:项目正式投产后,实际产值及税收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依法如实申

报缴纳。

7、鉴于乙方定位于国家积极鼓励的绿色低碳行业。甲方同意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

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自身资源,协助乙方争取申报总容量不超过 200MW的风电项目建设

指标。

8、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消防、环境保护

等的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三同时”等安全生产规定。

9、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注册、立项、环评、安

评、消防等相关手续。

10、甲方负责本项目通路、通电、通气、通排水、通给水、通讯及场地平整,将地

块场平标高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齐平。

11、甲方及时协调处理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开展;并为乙方

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等扶持政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涡阳生产基地是公司运营比较成熟的生产基地之一,本协议的签订拟打造鸿路科

技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将设立科技研发中心,生产焊接机器人、智能喷涂机器人、智

能转运机器人、数控激光切割设备、核心零部件及高端钢结构制造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全

面提升各加工基地智能化装备水平。公司布局钢结构制造机器人领域,有助于提高公司产

品质量及项目履约能力,对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公司现已组建专业化机器人销售团队,将进一步完善市场推广与客户服务体系。

随着销售渠道持续拓宽、市场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将有效推动公司焊接机器人、智能喷涂

机器人、智能转运机器人、数控激光切割设备、核心零部件等对外市场化销售,对未来机

器人业务营收增长将产生积极、稳定的促进作用。

3、如该项目顺利实施,未来几年公司将获得甲方一定金额的产业扶持奖励,同时将

提升公司钢结构产品产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

露相关信息。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

本协议的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对 2026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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