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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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 2026年8月19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6年8月 1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 MYSEKoreaCo.,Ltd.(以下简称“韩国明阳”)与 UNISON
Co.,Ltd.(以下简称“UNISON”)和POSCOE&CCo.,Ltd.(以下简称“POSCOE&C”)
就韩国 Gochang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拟签署《三方协议》,根
据协议内容,鉴于 UNISON与POSCOE&C已组成一个非法人联合体,共同承建本
次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韩国明阳作为总包方 UNISON的分包商,
另行签署《分包协议》,约定由韩国明阳承担本次项目风机机组、中央监控系统
供货、机组组装技术指导、现场设备调试等核心工作。
根据 POSCOE&C统一履约风控准入要求,韩国明阳拟为 UNISON开立总额
32,764,710,000韩元的见索即付履约备用信用证,折合人民币约为 15,607.45
万元(以董事会通知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POSCO E&C为本次履约
备用信用证唯一受益人。本次担保项下全部赔付责任,仅限定因韩国明阳自身在
《分包协议》项下设备供货、技术服务违约产生的相关债务,不包括 UNISON在
自身工作范围对应的履约风险,韩国明阳有权就任何应由 UNISON承担的付款向
UNISON追偿。
本次担保由本次项目业主的大股东 D&ICorporationCo.,Ltd.(以下简称
“D&I”)向韩国明阳提供反担保,即(1)若 UNISON未履行或因任何原因无法履
行担保债务时,则担保人 D&I保证承担韩国明阳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罚金及其他赔偿;(2)担保人 D&I同意并承诺向韩国明阳提供本次项目的
项目公司股份/股权的第二顺位质押。此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7)。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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