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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金杯汽车关于子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披露日期: 2026-08-20公司: 金杯汽车证券代码: 600609市场: 沪市主板公告类型: 重大交易与重组公告编号: 1225482737原始类型码: 01010503||010113||011701||011719摘录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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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2026-02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延锋汽车饰件系

统(沈阳)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公司”)控股子公司沈

阳金杯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延锋”、“子公司”)拟通过

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延锋国际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国际”)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沈阳子”)100%股权,交易底价 111,995,305.77元。若成功摘牌,沈阳子

将成为金杯延锋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 若金杯延锋本次摘牌成功,其公开摘牌取得沈阳子 100%股权事项将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18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

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的交易行为,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

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鉴于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公司可以免于按关

联交易方式审议及披露,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过去 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个月内除已经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

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万元

以上,且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 本次交易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示的信息,延锋国际于 2026年7月23日起将其

持有的沈阳子 100%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

为111,995,305.77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杯延锋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沈

阳子股权,公司能否成为最终受让方及最终受让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若成功摘牌,沈阳子将成为金杯延锋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满足金杯延锋业务

拓展的需要,持续推进客户群体多元化布局,实现公司内饰业务的深度整合。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 10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受让方应当在产

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

支付安排 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

定账户。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8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延锋汽车饰

件系统(沈阳)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

董事,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18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

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的交易行为,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

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鉴于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公司可以免于按关

联交易方式审议及披露,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个月内除已经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对应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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