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0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为3,026,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
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
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283.02元(不含税)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
648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本次报告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03,00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17.02
二、募集资金净额 302,382.9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17,643.30
本年度使用金额 50,119.39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37,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其他-具体说明
加: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及汇兑损 7,800.23
益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及汇兑损益 -20.29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400.2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斯
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管理好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 22转债”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2年12月 1日、2022 年 12月1日、
2022年12月7日、2022 年12月 1日、2022年 11月 30日、2022年11月 22日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连同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2月1日、2022 年 11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临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连同电子材料公司以及电子材料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福斯特公司)于 2022年12月 7日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第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连同嘉兴福斯特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2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连同滁州福斯特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12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连同全资孙公司越南先进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越南公司)、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9月 21日与越南工商股份制商
业银行-黎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电子材料公司以及
电子材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福斯特
光伏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9月28日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全资
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福斯特”)、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11月 4日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 30日,本公司共有 2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